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、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水函〔2024〕309号)文件精神,省厅依据《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(交水发﹝2014﹞113号),对我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评价结论予以公示,公示期10天。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起书面申诉,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经法人代表签名后报我厅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。邮编:450016。联系人:李智龙(厅建设管理处),李思玮(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)。联系电话:0371-87166401,87165917。